九支镇:四措并举 狠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013-04-04 09:12:33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伍智勇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李向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农村安全生产大局,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2]30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8号)精神,不断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九支镇镇采取四项有力措施抓落实。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机构建设。该镇在充分整合现有乡镇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机站、交通运输管理站力量的基础上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由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兼任“交管办”主任,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各1名民警及2名镇干部兼任交管办工作员,各村专门落实一名村干部兼任交通协管员。“交管办”工作机构、人员、职责、制度公示上墙。各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由村(居)干部兼任,协助“交管办”开展工作。交管办配备必要的执法设施设备(包括交通工具、照相机、反光背心、停车检查牌、锥形桶等),为执法人员购买协警服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和责任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乡镇主管、交警中队和交管办主抓、派出所协管、村(居)民委员会配合的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合力强大、监管处置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委托监管、委托执法机制。镇政府按照县交警等部门委托,切实开展委托监管、委托执法机制、建立日常巡查机制。落实领导带(值)班工作制度,每天确定一名领导带领交管办工作人员,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巡逻管控,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该镇政府定期组织召开由安办、交警中队、交管办、农机站、教育督导室、工商所等部门参加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该镇交管办和公安交警、农机、安监等部门对辖区私家车、长安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清理,详细掌握每台车辆的车况和运营情况,逐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与车主、驾驶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以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整治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针对农村道路特点,找准重点违法行为的重点路段、重要时段,认真落实“一对一”的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人盯人、人盯路、人盯车”,努力形成严管重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高压态势。

大力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按照农村道路分级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逐步改善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提高通路率和通车率。进一步加大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加强县、乡镇、村级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的设置工作,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设置客运车辆夜间禁止通行的禁令标志,在急弯、临水、临崖路段设置波型防护栏或示警墩(墙),在长下坡路段设置减速震荡线。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标志标线等防护警示设施的路段,采取相应临时处置措施,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对新建、改建的农村公路,必须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并抓好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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