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村级重大事项备案 监督村干部“微权力”

2017-12-19 16:32:5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王忠云 杜明珉) 今年以来,合江县坚持以强化“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重点,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全县325个村(社区)创新实施村级重大事项备案监督办法,加大从源头上防治村级腐败工作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明确靶向,科学设计下真功。为着力净化农村政治生态,消除村级重大事务监督盲区,合江县把农村干部权力监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合江县村级重大事项备案监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提高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乡镇及村级纪检组织作用,构建提前发现、有效预防、及时化解的农村基层源头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

精准发力,规范备案动真格。按照实事求是、民主透明、群众关切的原则,明确重要事务决定、重要项目建设、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和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等4个方面11个子项目为备案监督重点。在此基础上,明确规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形成的决策,需在决策形成后15日内向乡镇纪委备案。全县27个乡镇对《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共收到备案事项1125件。

统筹联动,分级监督出真招。《办法》明确了对备案事项的分级监督检查。充分尊重村民自治权。在村级重大事项讨论阶段,邀请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乡贤长者等村民参与讨论;经集体讨论形成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涉及的村(居)民小组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质询,征集群众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形成备案决策;有力保障村监委监督权。村监委成员全程列席重要事项决策的村两委会,备案表需经村监委主任签字确认;村监委对备案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对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切实履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权。备案事项将由乡镇纪委要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对备案的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廉政风险定级,确定相应层级的监督人员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监管,明确监管人员的责任,做到事项清、责任明。

惩防并举,结果运用谋真效。村级重大事项备案监督工作纳入县对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实施,严明有关纪律,对未按规定备案、有意规避监督检查、跟踪监督指导不到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今年7月,尧坝镇机关干部税某因对该镇团结社区重大资金监管存在失职行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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