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棵荔枝树引纠纷 合江法官巧用“补栽补种”化解

2018-09-30 15:44:0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陈斌 罗文虎) 近日,合江法院法官巧用“补栽补种”成功化解了一起民事纠纷。

原告冯某与被告晏某(女)是邻居,此前因土地界限产生过争执。晏某长期在外打工,后来回家发现自家田土被冯某种上了四棵荔枝树,晏某认为冯某侵占了自家土地,一气之下没和冯某商量便将荔枝拔去损毁。冯某一纸诉状把晏某告上法庭,要求晏某赔偿6000元。

法院经过调查勘验确定了被拔荔枝的年份、品种等,根据相关规定及认定,被拔荔枝树价值仅几百元,与冯某的诉求相去甚远。“特意要求高价赔偿,其实是想教训一下对方!” 随着深入办案,法官发现当中症结,并且“拔树事件”还有段小插曲,当时晏某拔掉荔枝树后经村社调解,晏某又把树栽了回去,但冯某认为晏某拔树行为太过分,重新栽的成活率又不高,于是又把晏某重新栽的荔枝树拔掉,并把晏某告上法庭。

办案过程中,法官发现双方与其说争的是四棵荔枝树,不如说争的是一口“气”,即使冯某获得赔偿,恐怕邻里矛盾依然存在,案结事不了。为彻底化解双方纷争,法官多次下乡走访,了解两户人家积怨症结,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冯大哥你就算获得赔偿,钱又不多,你还得重新栽种……”“晏大姐,你一时冲动拔荔枝,激化了矛盾,为了这事儿您比做农活还费心费力,值得吗?”法官耐心疏导,释法明理,并提议以“补栽补种”化解纠纷,“树重新立起来,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周围人知道你们和好了,是很好的示范,也是最经济的方式……”法官和双方说起了大白话。

最终,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晏某在规定期限内从自家土地挖4棵相近的荔枝树移交给冯某栽种管护,归冯某所有……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基层办案,遇到的大多就是这些家长里短,俯下身去,看清当事人真正诉求,才能真正化解纠纷,案结事了。”承办法官陈斌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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