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学生毕业开熟食店超标滥用添加剂致人中毒 被拘五个月

2019-04-02 16:17:1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王冰镕 朱慧萍) 近日,合江法院审结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被告人张某、罗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大学刚毕业,张某与罗某共同创业经营了一家熟食店,到了炎热季节,为了延长卤制品的保质期,加工过程中竟使用了超标的亚硝酸盐,最终制成销售的卤鸡腿变“毒鸡腿”毒倒了顾客,两人也因此获刑,断了创业梦。

据悉,2017年12月28日,被告人张某、罗某在合江县合江镇开设一间熟食店,共同经营卤制品的生产和销售。2018年6月,被告人张某、罗某为延长卤制品的保质期,使用亚硝酸盐浸泡生肉后再制成卤制品售卖。6月9日,被害人黄某食用在该店购买的鸡腿后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经诊断为亚硝酸盐中毒。次日该店被合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经鉴定,该店内卤制品的亚硝酸盐残留量超过国家规定的0.03g/kg,检验结果不合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罗某共同在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的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告人张某、罗某在店被查处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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