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首档基层法院融媒体栏目《法官说法》今日开播

2019-04-24 11:42:3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康乐 朱慧萍) 4月24日,合江法院携手当地新闻中心倾力打造《法官说法》融媒体栏目首期节目正式上线,这是泸州基层法院首档融媒体法治栏目。节目在合江县电视台、合江手机台、合江新闻、合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合江电台等全媒体平台滚动播出。

动画展示案例

每期节目为时长3-5分钟的普法微视频,片头由合江法院法官出演,节目中法官从发生在身边的故事说起,以案释法,配以通熟易懂的动画图像呈现案例,讲解生活中最常见的法律知识,解答老百姓最关心的法治问题,助力“法治合江”建设。

首期节目由合江法院法官李慧至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生活中的关于“抚养费”的案例。故事中,夫妻二人协议离婚,女儿随母亲生活,由母亲抚养,并约定父亲不付抚养费。后来母亲经济发生状况,要求孩子父亲支付抚养费,父亲以离婚协议中约定为由,拒绝支付。最终,事情上了法庭,法官依法判决父亲支付抚养费用。

法官说法栏目

为什么离婚协议已经约定不支付抚养费,而最终法院又判处父亲支付呢?

李慧至在节目中讲述,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李慧至说法

李慧至解析道,本案中,虽然两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父亲不支付女儿抚养费,且协议也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父母作为子女的抚养义务人,在直接抚养一方出现重要经济变故,或是子女发生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必要情况时,仍应当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不能通过协议约定的方式完全排除自己对子女的承担生活、医疗、教育等必要费用的抚养责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不只体现在必要费用的承担,还应在生活上照顾,在成长中陪伴!

法官寄语:人生路上,亲情是最持久的动力。父亲的关怀母亲的叮咛,都是子女成长的沃土。父母分开可各自安好,子女却是一生血脉相连的羁绊与牵挂,于情于法抚养子女都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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