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审判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最高被判20年

2019-09-16 17:50:5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朱慧萍 王冰镕 记者 周梦颖)近日,合江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冷某某、王某某、黄某等人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据悉,此案是合江县乃至泸州地区首次由“法检两长”同堂办理的涉恶犯罪案件,也是合江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这是记者9月16日从合江县人民法院获悉的。

9月12日上午10点,合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冷某某、王某某、黄某等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冷某某纠集被告人王某某、黄某以及赵某某、杨某某等人形成的犯罪组织,成员固定,有较强的组织性和明确的纪律要求。

长期以来,该犯罪组织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合江县城及周边地区逞强耍横、无事生非、为非作恶,不仅从事强行入股赌场、插手他人纠纷等违法行为,还多次组织实施聚众斗殴、抢劫、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并已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犯罪组织已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以下判决。

被告人冷某某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与前罪犯聚众斗殴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四千元;被告人王某某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黄某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与前罪犯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据了解,本次庭审还邀请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县各部门、乡镇相关人员、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其他人士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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