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禁渔期内非法捕鱼 5名男子获刑

2019-10-11 09:02:5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朱慧萍 王茜)日前,合江县人民法院来到榕山镇五里坡社区,以巡回审判的方式送法入乡,审理一起在禁渔期及禁渔区域非法捕鱼的案件。5名男子因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域内使用禁用的电打鱼工具捕鱼,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获刑。

据悉,被告人牟某、吴某、马某、陈某甲、陈某乙5人在禁渔期持3套禁用的电打鱼工具,在合江县实录镇慈竹林赤水河支流(该区域为禁渔区)内捕鱼,后被合江县农业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五被告人对其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案发后已主动购买一万余尾鱼苗放生长江以恢复对生态坏境造成的破坏。合江法院综合本案犯罪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现实表现情况,当庭宣判五名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五被告人当庭对判决结果表示服判。

承办法官表示,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电鱼,会影响鱼类的修养繁殖,对河流生态系统将造成巨大危害,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

“大家以为捕几条鱼没多大点事,但却没有意识到在禁渔区和禁渔期使用电击的方式捕鱼,将对鱼类资源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甚至破坏整个水域。”庭审结束后,法官借本案事实告知旁听群众要引以为戒,并列举了日常生活中容易被群众忽略的环境保护类违法犯罪行为。“正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部分群众才会因一些不以为然的‘小事’触犯法律甚至犯罪。”法官提醒旁听群众要自觉提升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避免触犯法律。最后号召群众共同保护自然资源,防止生态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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