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合江一木器厂房被开4万元罚单 只因不符合这些要求

2019-10-12 10:06:4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李婷 记者 周梦颖) 近日,记者从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日前,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合江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对辖区各类场所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一木器厂房消防设施严重不达标依法开出4万元罚单严惩违法行为。

9月12日,合江大队防火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一家木器生产企业时发现该场所为木器厂房,建筑面积8000余平方米,该场所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室内消火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现场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现场要求企业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完善检查合格后才可投入生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大队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通报了该企业存在的火灾隐患。

9月17日,合江县应急管理局向县政府报送了对该企业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整改的请示。9月29日,大队向该企业送达了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0月9日,该企业负责人已将罚款上缴至指定银行,按照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据悉,自“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坚决整治,用法律手段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从严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确保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及时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高频次提醒公众关注消防安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下一步,泸州市消防支队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以铁的手腕,利斩火患“零容忍”,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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