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合江一男子醉酒开车辱骂殴打高速值守人员

2020-03-04 13:15:4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朱慧萍 王茜 记者 周梦颖)3月4日,记者从合江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位于合江县白米镇高速疫情防控检测点,男子李某酒后开车经过高速时,撞坏了高速路收费口电子栏杆,现场值守人员见状,要求李某在现场等待调查处理,但李某拒不配合,并且出口辱骂、殴打值守工作人员。2月28日,合江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审理了此案,以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事情发生于2月12日晚9点左右,被告人李某在家中饮酒后觉得无聊,便开车出门兜风,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行驶经过了合江县白米镇高速疫情防控检测点,上高速时,撞坏了高速路收费口电子栏杆。检测点的值守人员见此突发情况,立即上前查看,发现李某存在酒后驾驶嫌疑,便向合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告情况,同时要求李某在现场等待调查处理,但李某拒不配合,出口辱骂、殴打现场值守人员,另外几名值守工作人员上前试图将其控制,李某反抗过程中将工作人员抓伤。后经鉴定,被告人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5mg/100mlo。

由于疫情,合江县人民法院采取远程审判模式进行审理,被告人李某在合江县看守所参与庭审。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意见,并在最后陈述时进行了深刻反省和忏悔,当庭向被自己行为伤害的工作人员道歉。

合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李某以暴力、威胁方式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李某具有累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图片来源:合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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