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公民信息 合江男子获刑三年二个月

2021-11-09 16:12:5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李慧至 唐军)为牟取私利,利用58同城网站非法买卖公民信息获利35万余元,近日,合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案情简介:利用58同城网站非法买卖公民信息

据悉,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被告人刘某和刘某某(另案处理)通过非法购买的58同城内部账号,以成都市引距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成都市锦江区设立工作室,招聘向某等八人(均另案处理)作为员工。被告人刘某等人通过下载58同城网站上包含公民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的求职者简历,并非法向他人出售共计18余万条,获利35万余元。

判决结果: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合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该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刘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其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并且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合江法院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此次庭审,法庭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20余人到庭旁听,通过“零距离”庭审观摩以案释法,增强公民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能力。

法官提醒: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增强防骗反诈意识

公民信息受法律保护,本案利用买卖网络注册的求职信息获利,已给求职人员的个人生活乃至家庭生活造成困扰,严重威胁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任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使得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个人信息泄露、贩卖等现象突出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色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许多电信网络诈骗方式都以获取被害人隐私信息为先决条件和必经步骤,因此,广大群众把好个人信息保护的第一关,从源头杜绝隐私外泄对于避免财产损失至关重要。相关机构也应加强对内部人员的管理,防止公民信息从内部泄漏,同时,加强计算机系统安全和维护,防止黑客入侵造成信息泄漏。(图片来源:合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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