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实举报澄清后 泸州一社区基层女干部:又有了工作激情

2020-06-20 09:18:2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曾永强 熊升强 川报观察记者魏冯

“我们改建的桥湾大桥从你家竹林地里跨过去,但是你右手边的林地是占不了的,今天我特意来核对一下。”6月19日9时30分,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官渡社区一个小地名叫桥湾的地方,官渡社区党总支书记马亚琼正在和改建桥占地户刘红会进行沟通。

一个小时后,马亚琼来到脱贫户刘远志家,当了解到刘远志的病逐渐好转后,马亚琼嘱咐刘志远的妻子:“他这个病不能够干重活,家里的养殖、生产这些你就更辛苦了,有什么困难都可以跟我们社区说!”

一直到中午12点半,从改建桥到脱贫户,从脱贫户到标准化农田,马亚琼忙碌的身影不断在官渡社区土地上穿梭。

马亚琼和桥湾改建桥占地户核定占地范围。曾永强摄

马亚琼有着32年党龄,也是老村干部,村民爱叫她“老马支书”。3个月前,“老马支书”却变得愁容满面,性格也变得急躁起来。

事情得从一封举报信说起。2020年3月,金龙镇纪委收到了龙马潭区纪委转交的一封举报信,举报人称金龙镇官渡社区党总支书记马亚琼在收取群众公路硬化集资款后,未用于公路建设,存在占用集资款问题。

接到举报信之后,金龙镇纪委立即成立工作组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核实。通过初步核实,2014年,官渡社区为解决7组至9组群众出行难的问题,计划在该区域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硬化6条通社公路,该三个组的群众一致推荐社区党总支书记马亚琼作为筹资款总负责人,共筹资20.27万元,到2019年底,该笔集资款还余4.77万元,目前该笔结余款还存放于官渡社区集体账户里。

然而,举报人坚称自己不清楚集资款的使用情况,并声称马亚琼占用集资款。马亚琼则称每一笔集资款都用于公路建设上,不存在占用集资款情况。

之后,金龙镇纪委调取官渡社区居委会会议记录、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工程票据、合同,走访村民代表、现场勘察公路、询问公路承建人等方式,对该集资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通过初步核实并综合研判,我们认为官渡社区根据群众意愿收取集资款,符合规定、收支透明、公开及时,剩余4万多元的资金,也是按照群众意愿用于以后公路的保养维护。”时任金龙镇纪委书记罗艺欣说,经过调查,未发现马亚琼有侵占公路集资款的问题,镇纪委决定作出举报人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结论。

信访了结后,金龙镇纪委及时报告龙马潭区纪委监委,考虑到马亚琼是多年老党员、老支书,为了今后工作的正常开展,金龙镇纪委主持召开党员干部失实澄清会议,由核查组负责人会上当众宣布“关于马亚琼同志被举报占用公路集资款的举报不属实,现予以澄清。”

“我干了多年的村社区支部书记,一个原则是‘清清白白地上,清清白白地下’,这样不明不白地受到别人的诬告,真的不好受!”马亚琼在澄清会上坦言,辛亏纪委及时调查核实并当面澄清,又让她重新点燃了工作的激情。

近年来,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及时有效地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共澄清失实举报18件。

当前,泸州已先后于2017年12月、2019年3月制定出台《检举(控告)失实澄清保护制度暂行规定》《检举(控告)失实澄清保护实施细则》,对纪检监察机关实施检举(控告)失实澄清保护的范围和条件、工作原则、实施程序及方式、工作要求等予以明确,积极探索为干部澄清不实反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对如实检举(控告)的,应当给予鼓励和保护;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有关机关正常工作的,应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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