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现场推进会在泸举行

2020-07-09 18:33:3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陈向前)7月9日,四川省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现场推进会在泸州举行。上午,与会人员现场学习观摩了泸州市泰安玉龙码头、江运船厂、泸州港集装箱码头及停靠船舶在污染防治方面的具体经验做法。在下午的推进会上,通报了全省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整体推进情况,泸州、广安、乐山、南充四市进行了交流发言,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乐生对前阶段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

四川省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现场推进会在泸举行。陈向前摄

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具体行动。2020年1月19日,交通运输部召开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相关领导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国家4部委联合印发的《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方案明确于2020年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集中整治,要求各地不折不扣落实方案。2月底,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与城乡建设等4厅委联合印发《四川省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自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以来,全省各级相关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污染防治,对整治工作实行挂图作战,建立了专项整治月度调度机制。开发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问题清单整改系统,实现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动态管理。督促指导并重,梳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技术要点,派专业技术力量加强业务技术指导;争取政策支持,已落实省级交通专项资金支持船舶防污染设施配备和港口码头环保设施建设改造;开展暗访督查,省级层面联合督查、厅专项督查,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通过共同努力,前一阶段的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6月底,全省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方面,有建设任务的17个市(州)已完成建设方案的90%,长江干线泸州港、宜宾港完成建设方案96%;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改造方面,400总吨及以上船舶697艘均已具备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且能正常使用;100总吨至400总吨需整改的1304艘船舶已完成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改造354艘。港口码头环保设施改造方面,全省32个经营性码头均具有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或完成环保备案并纳入监管;拟规范提升的113个码头自身环保设施建设与码头规范提升同步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运行方面,全省新建固定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3753个,全省经营性港口、客运码头、旅游码头、渡口已基本具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新建移动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124个。全省泸州、宜宾、乐山等32个经营性港口码头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均实现了100%全覆盖。

非法码头整治方面,全省380座非法码头完成整治303座,完成率为79.7%,其中220座应取缔非法码头完成取缔213座,160座拟规范提升码头完成整治90座。船舶港口岸电设施建设使用方面,我省泸州港、宜宾港集装箱码头10个泊位已建成岸电系统10套,并积极推广使用。船舶污染物监管方面,全省年度累计进港船舶28181艘、检查船舶20522艘、发现并查处偷排超排船舶1艘,全省通过港口转运处置船舶固体垃圾196吨,生活污水1895吨,油污水26吨。全省取缔餐饮船9艘。垃圾接收政策落实方面,全省21个市(州)已全部落实码头免费接收垃圾政策。

会议要求,下阶段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治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积极作为、主动应对,确保按期完成所有整治任务。通过实地调研和交流发言各地经验做法,找出船舶污染防治、港口污染防治和联单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照问题清单,严格挂图作战,对标对表,倒排工期,重点突破,切实加快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度。严格台账及销号管理,对照问题清单跟踪整改情况,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形成管理闭环。各地要对工作进度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区(县)严格落实问责机制。要按照实施检查计划,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大检查频次,督促船舶、水路运输经营者、港口码头企业、船舶污染物运转处置企业逐个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严厉打击船舶污染物偷排超排、垃圾随意丢弃、防污染设施设备未配备或未正常使用、超过强制报废年限营运、船舶非法洗舱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和处理一批反面典型,形成威慑力,坚决打赢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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