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保单位保护范围内的民居,该如何保护?

2020-08-26 07:55:0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百年古民居 为何一朝成废墟》追踪

职能部门:拆除必须获得许可,拟出台《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本报记者吴晓铃张明海

8月20日,本报报道的《百年古民居为何一朝成废墟》一文引起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当前,省文物局已责成泸州市文物管理部门先行调查处理,加强对白鹿古镇文物建筑的保护管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民居该不该拆?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如何保护利用?记者也带着这些公众关注的话题,采访了省文物局、省住建厅。

据省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合江白鹿镇拥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各一处。此次被拆的三间房屋,虽不属于上述两处文物保护建筑本体,但在省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实施拆除必须获得省文物局许可。

省文物局文保处处长何振华具体介绍,在省保单位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的建设、爆破、钻探、挖掘、拆除等活动,应该按照文物法相关规定进行报批,“在拆除前,应先对被拆除建筑进行科学的价值评估,向社会公示,明确与文物本体的关系。如果有价值,应予保留或保护。保护文物,不仅要保护文物本体,还要保护文物所在的周边环境和历史风貌。如果保护建筑周边的古民居都拆完了,剩下几座孤零零的文物本体,其价值将大打折扣。未列入保护建筑的民居,也是文物保护单位整体风貌的一部分,不能随意一拆了事。”

对于当地群众多次申请修缮房屋,当地相关部门不敢批复的情况。何振华说,作为当地政府,首先应积极针对危房处置给出相应意见,如果实在吃不准政策,应报请上级部门进行指导。白鹿古镇非文物建筑的盲目拆危,一旦失控,将会对古镇整体风貌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要让老百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古镇和传统村落是重要载体,它们是文旅融合发展经济的重要资源。

何振华还认为,合江县同时拥有福宝古镇、尧坝古镇和白鹿镇三大古镇资源,全省少见,地方政府完全可以站在文旅融合发展的角度统筹规划,引入有实力、有品牌、有经验的文旅企业整体打造,或引入社会资本“认养”民居,或者由政府收购民居统一管理。据介绍,邛崃的平乐古镇以及洪雅的柳江古镇,均是引入文旅企业解决了民居修缮问题和古镇保护利用问题,让古镇成为旅游目的地。此外,通江县的做法也值得借鉴。据介绍,通江县为保护革命文物,由地方政府出资对两处私有产权的国保单位予以了征收,既保护了文物本体,也解决了居民没有意愿和实力修缮文物的问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省住建厅已牵头草拟了《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目前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计划2020年底出台。同时,《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也已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近年来,四川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近10亿元,专项用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和历史建筑、古民居修缮,已有效抢救修复濒危或损毁建筑1411处。合江县白鹿镇幸福街还没列入国家级和省级古镇、古村和传统村落名录,“当地可以根据该街道自身的历史文化价值,来进行申报。”村镇处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