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扫黑除恶群英谱③|利剑出击 “最强团队”

2020-10-15 10:32:1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黑恶势力不仅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更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有着这样一支光荣的队伍,他们“肩抗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秉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法治信念,与黑恶势力掀起了一场法治的“较量”。龙马潭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凭借优良的工作作风,扎实的业务水平与蓬勃的奋斗精神,团队成员全身心投入审判工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首战告捷

2018年,刑庭办理了龙马潭区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全庭严阵以待,经过数月的专题研究,分析研判,2018年11月,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以被告人陈鹏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涉及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三项罪名。

合议庭在评议后,依法判处被告人陈鹏五年有期徒刑,其余被告人被判处四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服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战告捷。

精准打击“村霸”嚣张气焰

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受理刘开炳、刘开华等涉“村霸”恶势力犯罪案件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由于该案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高,无论是对案件的承办法官来说,还是对全庭而言,都无疑将面临一次严峻的考验。

2019年4月,公诉机关指控的龙马潭区首例“村霸”恶势力刑事犯罪案在本院开庭审理。龙马潭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和社区干部、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被告人家属等近100余人参与旁听。该案先后经过两次开庭,于2019年9月,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首要分子刘开炳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判处首要分子刘开华有期徒刑11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5年至2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里,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以被告人李昌全为首的2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开庭审理。该案社会影响大,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

全案卷宗材料多达122本,整整装满了12个纸箱。面对浩瀚如山的案卷,承办法官没有丝毫退怯,那长达数百页的阅卷笔录,记载的不仅是案件的每一个办理要点和难点,更深刻地记录着龙马潭法院人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决心。

经过连续3日的庭审,该庭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该院多部门的配合下,顺利地完成了这一重大涉黑案件的庭审,最终,首犯李昌全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严惩“黄赌毒”等犯罪案件

紧盯“黄赌毒”、“盗抢骗”、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犯罪领域,以开展专项斗争为牵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2018年1月至今,共审理上述案件482件707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72人。

加大“打财断血”力度

在办理以刘开炳、刘开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中,对被告人刘开炳、刘开华、徐小燕、肖春林并处罚金共计18万;在办理李昌全为首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依法追缴违法所得260余万元,对首犯李昌全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该组织骨干成员佘克服并处罚金115万元,对组织骨干成员梅强并处罚金110万元,对其余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判处35万元到1.5万元不等的罚金,没收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小型汽车6辆、手机11部。

截止2020年9月,全庭累计受理涉"黑恶"案件共4件80人,涉“保护伞”案件共6件7人,累计罚没款340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宣传,灵活运用“互联网+”司法宣传手段,在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头条等网络阵地上开展专题宣传40余篇,不断发布扫黑除恶基本知识、举报途径、打击重点、典型案例等相关资讯。

同时,对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干部、群众代表旁听,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通过实际案例增强教育宣传效果。(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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