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起,泸州将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整治行动

2021-01-15 08:05:2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郭慧琳) 1月14日,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召开了整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联席会议,部署春运期间的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整治行动,该行动将从今年1月18日开始,至3月23日结束。

记者从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四川省道路运输大数据决策分析系统的分析情况来看,每月有几百上千辆非法经营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频繁运行,泸州在全省排名靠前,特别是泸州到成都、重庆、昆明、贵阳、毕节、赤水、内江、自贡、宜宾等线路的非法营运车辆显得较突出。目前即将步入春运期间,运输能力满足不了群众需求,这将导致非法运营现象有所抬头。

为了更加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班线的行为,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建议同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建立三项工作机制。一是根据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二是通过信息平台将各自所掌握的非法营运车辆相关信息情况及时推送给对方,或者直接抄告给对方,使信息得到及时有效互通,有针对地制定策略,采取措施。三是强化联勤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定期组织人员在泸州范围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口同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高速交警执法人员在泸州范围内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口100米内外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营运车辆,可以移交给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处理,各区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主动接受移交的行政处罚案件,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将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给高速公路公安部门。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泸州范围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口处开展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工作时,请所属范围内的高速交警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给予支持和配合,协助指挥车辆停靠接受检查,对强行冲关逃逸、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对交通运输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先期处置,并将立案侦查和处置情况及时通报给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

此外,经过梳理和研判,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梁忠柱表示,打击非法运输这项工作将围绕5个方面开展,一是外籍大客车进入泸州进行非法揽客;二是泸州市内的黑车,在城区、重点路段或是人群集中处进行载客;三是网约车经营不规范;四是地下班线,这类情况较严重,非法组客会对群众出行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五是对投诉举报的线索,要做到件件有落实。

同时,还确定了3个工作原则,一是多部门要形成协作机制,包括高速公安、地方交警、应急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力。二是向广大群众做好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让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黑车。三是落实执法保障上,依据现有的资源做好人员调配、执法装备的保障。

记者从会上获悉,自2020年5月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成立挂牌以来,2020年5月1日至12月1日,泸州市共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3316次,出动执法人员29218人次。其中,交通23129人次、公安6089人次(交警2801人次)。共查处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车辆1341台;其中直属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8台、江阳区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50台、龙马潭区(二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60台、龙马潭区(三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29台、纳溪区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24台、泸县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34台、合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54台、叙永查处非法营运车辆91台、古蔺查处非法营运车辆9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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