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示范建设单位!泸州“纳爱”如何从全国检察系统脱颖而出?

2021-11-14 11:47:4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郭慧琳)近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泸州市委共同创建的泸州“纳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这意味着泸州市检察机关该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探索形成了一套可供借鉴工作模式。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全国80个地区将共同开展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工作。泸州“纳爱”未成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荣获示范建设项目之一。那么,泸州“纳爱”从全国同行中脱颖而出?有何特别之处?

为什么

最大限度整合各方力量 25家成员单位和社会力量成为“纳爱”会员

要说这泸州“纳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最具特色的做法,得从紧紧围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1个目标”说起。泸州“纳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整合了法治和社会“2种资源”;着力学校、家庭、社会“3个环节”。同时,还推进“纳爱”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用好法治教育和童伴之家两类平台、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做实爱在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强化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建设“5件实事”,用心用情用力共同做好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

泸州“纳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中最大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将“检团”合作为基础的社会支持体系模式,扩大至包括民政、教育、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妇联等25家成员单位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泸州“纳爱”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最大限度整合各方力量合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各方参与的社会支持体系下深化检团合作,以检团合作助推社会支持体系不断完善。

怎么做

25家单位手牵手筑未成年人“保护墙” 构建未成年人信息共享机制

泸州“纳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是从2020年开始建设的,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携手共青团泸州市委,与泸州市民政局、教体局等25家单位、部门手牵手,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面“保护墙”。2020年9月,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泸州市委会签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方案》,对泸州市“检团”合作内容、方式等作了更加全面的细化规定,为下阶段工作开展提供规范指引。

泸州“纳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究竟能为未成年人做什么?怎么保护未成年人?据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部检察部主任王德虹介绍,泸州“纳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依托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未成年人心理成长中心、检察院“12309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阵地等资源优势,在青少年维权、犯罪预防、帮教矫治、心理干预及涉未刑事特殊程序落实,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协作等方面开展广泛协作。同时,还运用泸州市政府已建成的“全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格化管理平台”“童伴妈妈”等平台,建立并收集相关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线索并建立相应台账,定期流转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加强法治巡讲协作,依托团委“童伴计划”项目,检察机关“法治巡讲团”成员每年不少于2次走进“童伴之家”,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等。

新挑战

“身临其境” 打造“纳爱”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验中心

目前,泸州“纳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项目,这不仅是工作做得扎实得到肯定,还带来了走得更好更远的新挑战。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泸州“纳爱”未成年人保护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运汉表示,接下来还要完善志愿者管理机制,培育好志愿者人才库,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的培训、使用和奖惩,形成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志愿者管理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机构建设和社会支持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在市级层面成立泸州“纳爱”少年司法社工事务所,整合泸州司法社工专业力量,专门开展社会调查、跟踪帮教、犯罪预防、综合救助、担任合适成年人(备注:合适成年人就是代理人不能参与的情况下,其他适合作为未成年代理人的成年人代为。)等工作。

此外,正在泸州市中心区域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功能齐全、科技互动感强,实用性高的泸州“纳爱””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验中心,广泛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育特点寓教于乐的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和体验活动。(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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