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出售他人信息共计18余万条,一团伙获利35万余元

2021-11-24 16:38:0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郭慧琳)公民的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平均每约2元一个信息的价格,做成打包价格在QQ和贴吧等网络场所发布售卖广告,这时有需要的公司就会主动联系上门。2020年12月31日至今年3月15日,短短3个多月的时间里,这一团伙非法向他人出售共计18余万条,获利35万余元。近日,合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合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案件还原

通过“内部账号”获取个人信息

非法向他人出售共计18余万条,获利35万余元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被告人刘某甲和刘某乙(另案处理)通过非法购买的“58同城”内部账号。何为“内部账号”?合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康馨予表示,该“内部账号”就是“58同城”离职员工还未注销的账号,这一来,登录“内部账号”能看到“58同城”里投递的简历真实信息,如果只用平台注册公司的账号登陆去看,只能看到求职者投递到相关公司的简历,且联系方式为72小时内有效的虚拟电话号码。

刘某甲和刘某乙(另案处理)获得该账号后,以成都市引距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成都市锦江区设立工作室,招聘向某等8人(均另案处理)作为员工,据康馨予介绍,这8名员工大多是大学应届毕业生,还是在某大型招聘软件上看到该工作室正在做人力资源、信息资源方面的服务公司,且有营业执照,便投来简历,入职上班。被告人刘某甲等人通过下载58同城网站上包含公民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的求职者简历,非法向他人出售共计18余万条,获利35万余元。

判决普法

售卖毕业生求职信息是在扩散简历范围?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甲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法庭审理,被告人刘某甲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说起在这件案子里印象最深的是啥,康馨予说:“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与否’认识的问题,犯罪嫌疑人刘某甲认为简历是求职者自己投在网上的,他们将简历信息在网上进行售卖,给有需要的公司,反而起到了扩散简历范围的作用。为了纠正刘某甲的观念,我们对其进行了释法说理,表示这样广泛发布广告,招揽顾客,你不能确定购买简历的公司正规与否,万一顾客……”经过一番普法教育,刘某甲也认识到了自己观念体验问题。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呢?康馨予表示,首先日常生活中不要在陌生网站随意填写个人信息;其次是不要在社交媒体上透露个人的隐私信息;最后尤其是对于正在面临求职的毕业生,要提升犯罪预防能力,严防“天上掉馅饼”,高薪诱惑等求职陷阱,不随意海投个人简历,陌生电话和信息注意辨别。(合江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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