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被实名举报受贿包庇 合江纪委监委澄清正名暖人心

2022-01-12 17:14:0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李菊 何思梦) “啥?我被举报了?说我收钱包庇人?”匆匆赶到泸州市合江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县公安局大桥派出所民警王刚满脸诧异,他的同事陈建波同样很窝火。

“先别着急,找你们两位主要是想了解一下情况,希望你们积极配合。”看到激动的两人,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连忙劝解。

前不久,有人在网络问政平台实名举报,反映大桥派出所民警在办理一起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中,收受他人的贿赂包庇一方。由于是实名举报,引起了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重视,随即迅速与县公安局组成联合核查组。

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涉案当事人李某某以大货车会压烂公路为由,阻挠税某某危房拆除后的泥土转运,村民任某某对其劝阻,从而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李某某持硬物将任某某打伤。因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大桥派出所对李某某做出行政处罚。

对此处罚,李某某并不服,便申请行政复议。不久,县人民政府做出维持原处罚的决定。李某某之女得知后,猜测办理此案的民警可能有收受贿赂的行为,便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在网络问政平台发帖举报。

“我们在处理案件中绝对是公平公正的,没有收受一分钱,拿过一包烟,接受请吃一顿饭,请组织调查清楚,还我们一个清白。”满面愁容的王刚和陈建波说出了自己的希冀。

在随后的调查中,核查组通过走访案件当事人、调阅案件材料、核查经济往来记录等,对举报事实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最终,核查组认为:办案民警无收受贿赂行为,案件实体和程序上无瑕疵,网上信访举报事项不属实。

根据检举(控告)失实澄清相关规定,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立即启动失实澄清机制,及时在大桥派出所召开失实澄清通报会,邀请事发所在镇相关党政领导、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当场宣布了调查结果。此外,就李某某之女的不实举报行为,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李某某之女也认识到了错误,表示以后要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对举报投诉,我们既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开展核查,如有问题将坚决一查到底,又要对受到阻碍执法、暴力袭警、诬告陷害等侵害合法权益的民(辅)警,旗帜鲜明支持依法维权,为正常执法行为撑腰壮胆、澄清正名,做干事者、担当者的坚强后盾。”澄清会上,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鄢华勇说道。

“感谢组织为我们澄清正名,我们将放下思想包袱,在今后的执法中更敢于亮剑,面对矛盾困难更敢于担当负责、挺身而出。”接过《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函》,王刚和陈建波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响亮地说道。

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自2018年以来,合江县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当面告知、会议澄清、系统内部通报、公开澄清等形式,已为52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进一步激励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尽责担当的积极性,不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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