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在泸州⑫|泸州:探索信息化管控非羁押人员

2022-12-14 17:18:2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泸州观察 郭慧琳

在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指挥中心大屏上,工作人员将云监管平台上的地图放大,拉至云南省昭通市,上面标注着不少红点。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部主任张锐介绍,这些都是处于非羁押状态的管控人员。

当鼠标对准红点时,能一键预览非羁押人员的基础信息。当点击红点后,红色直线将地图上的小地名与小地名连接起来,纵横交错,细看之下,红色直线上还有一个箭头在移动。“这些直线就是管控人员的活动轨迹,活动轨迹虽为直线,但并不代表管控人员是以直线的方式活动,只要通过直线与两地相连,就能摸清管控人员的整体活动轨迹。”

给非羁押人员设定“电子围栏” 定位最高精准度可达1米

为了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刑事诉讼的每一个环节,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创新探索研发了一套非羁押智能管控系统,打造非羁押人员智能管控平台。该平台包含围栏设置、实时定位、告警提醒等核心板块,主要针对被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简称“非羁押人员”),员额检察官以行政区域为界,给非羁押人员设定“电子围栏”,非羁押人员原则上只能在设定范围内活动。

非羁押人员智能管控平台设定的“电子围栏”包含了外出提醒、违规预警、定时打卡和不定时抽检等多重功能。非羁押人员每天需通过手机APP、小程序或电子手环进行人脸识别、实时定位等打卡。搭建该平台的同时,还为员额检察官配套开发了“非羁智能管家”APP,该移动APP具有图形化显示、人员案件信息展示、位置信息、非羁押智能评分、自动分析预警、报警等功能。

非羁押人员打卡后,数据传回集中平台,并同步到移动APP上,实现非羁押人员全链条轨迹跟踪。如果非羁押人员要离开员额检察官设定的活动范围,可直接在线上发出申请,办案人员批准后,非羁押人员即可出行。

值得一提的是,配套使用的电子手环,能精准定位,最高精准度可达1米,检察官可通过“非羁智能管家”APP与佩戴电子手环的非羁押人员进行对话联系,实时掌握其情况。监管力度由小到大,实现对监管对象精准化、必要性管控。

此外,非羁押人员管控平台能精准捕捉和记录非羁押人员的违规行为,通过设定初始分、加减分指标、分值等规则,量化评估非羁押人员表现。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把信息化资源整合融入检察业务中,通过信息化建设限制嫌疑人的行为,纠正其社会活动行为,实现对非羁押人员的监管从“人防”到“技防”的新提升。

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3% 体现法律的刚性和柔性

目前,审判机关(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同使用该平台,各部门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线上案件移送。泸州市检察机关对犯罪轻型化趋势进行了研判和分析,将司法机关信息整合在一个平台,意味着打破了信息壁垒,提升监督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破解以往非羁押措施执行难、监管难的问题,实现对非羁押人员的数字化“云监管”。

非羁押人员管控平台的建立节约了司法资源,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戾气。在办理的一起挪用资金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利用自身经手某公司财务事务的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账户资金交由他人使用。但被逮捕后,陈某某积极退赔赃款,考虑对社会危险性影响小和企业经营需求,便采取对其佩戴电子手环和安装智能管控APP双重智能管控措施,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由逮捕措施变更监视居住。这一来,增加了社会的稳定因素,体现了法律的刚性和柔性。同时,也是保护社会经济的一种措施。

目前,该平台已上线运行1年多,对符合适用条件的808件案件1065人实施了管控措施,无一人脱管、漏管,泸州诉前羁押率降至20.8%,同比下降13%;不起诉率为28.6%,同比上升15.1%;不捕率为39.5%,同比上升2.7%。其中,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率为14.5%,同比上升4.1%,批捕率和诉前羁押率均有明显下降。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平台目前还存在相关配套机制不够完善、硬件配置待优化、跨部门间应用程度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泸州市检察机关将同审判机关(法院)、公安机关一起细化完善协作机制内容,对系统使用审批表、使用承诺书等程序性文件进行优化调整,确保程序上的合法正义。加强公检法司多方合作、共同推进,实现智能监管对监管对象的行为预判,将被动监控转变为主动监管,提高监管品质。

建立容错机制,严格区分办案质量瑕疵责任与故意枉法裁判责任,主动为案件承办人“松绑”,引导积极依法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改变社会公众“逮捕”认识误区,保障打击犯罪力度,又尊重人权。(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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