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泸州观察 周梦颖) 10月28日,泸州市消防救援局对外公布了《消防技术服务领域群众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技术服务领域监督与管理,严厉打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
据介绍,《消防技术服务领域群众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中,明确了举报途径、范围、奖励原则和数量认定、奖励标准等。其中,举报范围包含机构违规行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不符合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的违法违规行为;人员证件造假针对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存在持假证执业的违法行为。
针对群众属实的举报,奖励标准是依据《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办法》和《八项刚性措施》规定要求,对于举报机构不符合从业条件或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并查证属实的,一般单位的不低于100元/项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不低于300元/项次;对于举报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持假证执业的不低于50元/人次。
另外,消防救援部门也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恶意举报、故意捏造事实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举报途径:
(一)电话举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二)现场举报泸州市消防救援局及各区县消防救援局
(三)来信举报泸州市消防救援局及各区县消防救援局办公地址
注: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可通过实名或匿名举报。举报时,请提供详细、准确的违法违规事实、证据材料或线索,消防救援部门依据举报线索开展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