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这个工作室让矛盾纠纷化解与案件办理同步解决

2025-01-13 16:46: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泸州观察 郭慧琳 文/图

在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有一个重在化解轻罪刑事案件矛盾纠纷的工作站——“枫和江阳”检察工作站,轻罪刑事案件矛盾纠纷在该工作站内被受理、分流、化解,与案件办理一体推进。

1月13日,走进“枫和江阳”检察工作站可以看到,四张桌子呈“口”字形摆放在房间正中央,内设有调解室和检察官办公室。在“枫和江阳”检察工作站内,每起轻罪刑事案件引起的矛盾纠纷,都可以与案件办理本身同步得到解决。

“在过去的检察工作中,刑事案件和矛盾纠纷化解是分开的两件事。”江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阳旭说,“工作站成立后,案件与矛盾纠纷化解‘齐头并进’办理”

除了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外,“枫和江阳”检察工作站在江阳区公安分局也设有基地,在江阳区4个派出所和2个交警大队分别设立检察官工作站,且根据各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辖区内高发轻罪刑事案件类型进行归类,为其赋能。如在龙透关派出所设立轻伤害案件治理工作站,在交警支队一大队设醉驾治理工作站等,让当事人在哪儿报警,矛盾纠纷就能在哪儿得到化解,实现矛盾纠纷“一扇门”受理、“一站式”化解。

阳旭表示,刑事案件矛盾纠纷与一般的民间矛盾纠纷不同,是客观存在、不可回避、不能自然消化的,刑事案件随着程序的推动,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随之增大的可能。

“枫和江阳”检察工作室探索出“四法”机制,针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案矛盾纠纷,将能否达成和解、能否化解矛盾作为考量,根据“能和解+已赔偿”“能和解+未赔偿”“不能和解+愿赔偿”“不能和解+不愿赔偿”四种不同程度矛盾纠纷情形,采取相对应的工作办法,融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司法制度,推动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闭环化解。

每起轻罪刑事案件矛盾纠纷经过“枫和江阳”检察工作室的化解后,都有结果,且有与之对应的后续措施,都能运用到后续司法办案中,形成处理闭环,避免出现程序空转。

在让轻罪刑事案件矛盾纠纷化解的同时,“枫和江阳”检察工作室以逆向思维,针对类案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加强总结梳理,采取检察建议、监督模型等法律监督手段,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

“枫和江阳”检察工作室的成立,运用检调对接机制和刑事案件的多样化调解机制,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调解资源,进一步提升矛盾化解能力,让矛盾纠纷得以专业化、多元化处置。阳旭说:“‘枫和江阳’检察工作室的最根本目标是‘矛盾不上交。矛盾不后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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