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观察 郭慧琳
近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召开了2025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衔接工作会,就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衔接工作机制进行了商讨。
在《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中明确了4项协作内容,分别是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设立“劳动人事争议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中心”和协同做好调解指导工作。
其中,“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设立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的案件,协助指导辖区内的街道(乡镇)、工会、行业商(协)会、工业(产业)园区等调解组织做好工作;开展政策咨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受理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诉前、诉中委托调解,提供相应法律援助、政策咨询等服务。
“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中心”则设立在泸州市总工会,由人社、法院、工会等部门指派调解员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和用工合作企业之间产生的纠纷提出的调解申请,帮助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据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勇介绍,此前在劳动人事争议中由泸州中院和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形成“裁审”衔接,目前建立的“调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加入了泸州市总工会这一新成员。
“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衔接工作机制的建立,目的是进一步整合调解资源,推动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衔接联动,逐步建立受理范围一致、标准统一、调裁审程序有机结合的新规则新制度持续提升多元解纷服务质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质效明显提升协商调解解决的争议数量在案件总量中的比重显著提高、诉讼争议案件稳步下降的良好局面。”陈勇说,“全面提升协商调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让劳动者维权‘只跑一次、只进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