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这个法庭,为何能成为“全国唯一”?

2025-05-24 11:25:2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泸州观察 郭慧琳 文/图

5月23日,“姐姐。”躺在椅子上的小怡(化名)见到吴玳瑛时,喊出了声,紧紧拉住吴玳瑛的手,让其坐在身边。

小怡今年16岁,是脑瘫残疾人士。吴玳瑛是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庭长,也是小怡母亲离婚纠纷案件的承办法官,案件审结后,她多次对她们的生活情况进行回访跟进,并向泸州中院汇报,由泸州中院通过建立相关助残机制,为小怡争取到了专业化的康复护理服务。

前不久,在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上,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获得“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值得一提的是,江宁人民法庭是全国法院系统中唯一获得该荣誉称号的法庭。

江宁人民法庭内的无障碍升降梯。

江宁人民法庭为何能成为“全国唯一”?走进江宁人民法庭可以看到,在院子左侧建有无障碍升降梯。“在没有无障碍升降梯时,有的残疾人士需要背上楼,现在有了无障碍升降机,有的残疾人士可以‘一键直达’法庭大厅。”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副庭长吴东兰说。

在该法庭大厅左侧业务办理窗口处,摆放有《信息无障碍诉讼服务手册》《诉讼指南》等,文本里每行文字均对应有盲文,为盲人开展诉讼“引路”。该法庭的右侧,则摆放着配备手写板、盲杖、助听器、轮椅等残疾人辅助器具。

江宁人民法庭内摆放着轮椅、拐杖等。

吴东兰表示,目前,江宁人民法庭残疾人诉讼无障碍绿色通道硬件设施已经全部改造完成。

在吴玳瑛看来,江宁人民法庭之所以能成为“全国唯一”,将其组建为专业化法庭功不可没,从一开始组建的“女子法庭”一步步改革创新,成立“家事法庭”,到如今的涉残案件专业审判法庭,统一归口办理纳溪区涉残案件。

“在办理民事案件时,常常涉及残疾人,这一群体同样有司法需求。不同的是,这一群体要参与到司法活动中,是十分不便的。”聊起设立专业化法庭的初衷,吴玳瑛说,“去年4月,将涉残案件审判服务进行提档升级,通过纳溪区残工委成立残疾人司法保护中心,让残疾人司法保护更有归口性,更专业化。”

面对不同的残疾人士,江宁人民法庭均有一套妙招,吴东兰表示,对于行为不便的涉诉残疾人,经评估后,会邀请其至亲和特殊学校的老师到现场进行沟通,让当事人参与到司法活动中,阐明自己的诉求。特殊学校的老师参与到案件办理中,为法官和当事人之间提供交流的平台,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涉残案件审判结束后,承办法官还会对涉诉残疾人进行回访、司法救助,除了行使审判职能外,还聚焦于执行,加大执行力度想方设法实现执行到位。

诉讼指南每字每句与盲文一一对应。

着眼于当下,吴玳瑛已经有了新的打算,将与纳溪区残联携手,邀请各界残疾人代表,去准确了解残疾人的司法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也就是说“问需于民”。“在办理家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大多数矛盾纠纷的根本来源是经济问题。”吴玳瑛说,“此次也有机会同残疾人自强模范交流,如何鼓励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收入。可依托纳溪区残联,为残疾人士就业牵线搭桥,改善其生活条件、家庭条件,从源头上去解决问题。”

同时,还将打造出典型案例,通过就是“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片”,让枯燥的法律法规,变得生动、具体,让案例变成故事提升群众对法律法规的接受度。针对不同残疾情况,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并制作普法宣传作品,积极引导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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