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郭荞璐) 7月16日,泸州市气象台发布今年首个高温红色预警信号。下午15时左右,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合江县辖区内部分镇(街)气温已升至40℃以上。
时值盛夏,外卖配送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时常顶着烈日高温作业。近日,泸州市各相关单位纷纷落实安全防暑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劳动群众在高温期间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外卖配送员
每单都有额外的天气奖励补助
“除了订单基础费用外,还额外有3.3元的天气奖励补助。”7月16日下午13时许,刚完成一单外卖配送的骑手林叶从后台看到了这一单的订单收入。“天气补助每单都有,但是每单金额不一样,一块、几角都有。”
骑手手机后台显示的该笔订单收入情况。(受访者 供图)
总有人在顶着高温前行。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在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应及时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且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冲抵高温津贴,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自2024年8月1日起,泸州市高温津贴标准上调为每人每天13至23元。
建筑工人
全市212个在建项目调整施工时间
针对高温期间的在建项目施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做两头、歇中间”或轮换作业的方法,设置分梯度施工作业时间。即: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用人单位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11:00-15:00严禁室外露天作业,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每工作1-1.5小时,强制安排15-20分钟工间休息;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截至目前,已要求全市212个在建项目按照高温天气户外作业时间规定调整施工时间,涉及户外工作人员1万人次。
泸州市蓝田长江大桥项目建设现场。(郭荞璐 摄)
在每个建设项目现场,还要求安排兼职急救员驻守,并配备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常用防暑药品,一旦发现人员有中暑症状,立即送医救治。在作业区与休息区需搭设遮阳棚、配备风扇;在宿舍区安装空调或冷风机;在地下室、电梯井等密闭和受限空间,以及电焊、油漆等高温作业区,加强通风并增设移动式降温设备,全力保障工作人员休息和施工环境。目前,全市各在建项目已搭设遮阳棚300余处,配备风扇及冷风机700余台。
环卫工人
投入600余辆机械车辆扩充清扫力量
为保障环卫工人安全,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也落实“做两头、歇中间”作业模式,将清扫保洁一线作业时间调整为早上和傍晚,严格控制高温天气户外露天工作时间:气温达35℃时,上午11时至下午3时停止户外一线工作;气温达37℃时,上午10时至下午5时停止户外一线工作。
按照“机械为主、人工为辅”“人歇车不歇”的模式,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还通过外租、借用、采购等多种方式扩充机械清扫力量,减少环卫工人高温户外作业工作量。截至目前,全市已投入各类机械车辆600余辆。
环卫工人的休息空间也得到拓展。今年泸州市新增环卫驿站120处,对108处原有驿站进行更新维护,完善了桌椅、电扇、空调、微波炉、饮水机等基础生活设施,同时配备急救包、防暑降温等应急物资,落实专人对应急物质开展检查和补齐。高温期间,除发放藿香正气水、十滴水、风油精、绿豆等常规防暑物资外,还新增了小电扇、冰袖、帽子、夏季标志服等物品,同时持续为环卫工人供应矿泉水、西瓜等降温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