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交通执法人员“换位”上法庭 模拟庭审让执法者更懂法

2025-07-17 19:52:0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泸州观察 龙欣雨 文/图

7月17日15:00,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一场特别的模拟法庭正式开庭。来自四川、重庆两地交通执法队伍作为诉讼参加人,以真实案例为原型,完整模拟了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流程。

模拟法庭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张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案”为原型,四川省交通执法总队第一支队、重庆交通执法五支队分别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庭审全流程。

“此类案件证据固定难、法律适用争议多、处罚裁量基准需高度精准。”四川省交通执法总队第一支队副支队长罗勇表示,通过这次模拟庭审能重点检验执法程序合法性、证据链完整性,处罚裁量适当性,对规范危险货物运输领域执法具有示范意义。

为什么是川渝主办,四市旁听?据罗勇介绍,主要基于双重考量。成渝地区是全国首批全国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区域,目前已出台《川渝五张清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规范双方执法队伍,邀请重庆毗邻交通执法支队共同参与,既是落实川渝执法协作计划,也是为两地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破解跨区域监管难题提供实践样本。同时,川南四市作为四川对接重庆的“桥头堡”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枢纽节点,区域内高速路网密集,高速执法同地方执法协作频繁,加强区域协同发展、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和现实必要性。

审判席上,四川省交通执法总队第一支队执法监管大队副大队长陈超扮演审判长,敲响了法槌。从执法队员的身份切换到审判长,陈超有了新感悟:“常年作为执法队员办案,目光总聚焦在现场证据的固定、法律法规的适用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忽略了与处罚相对人的互动。”坐在审判席上通过审阅案件办理情况,聆听控辩双方尤其是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用更中立、更理性的目光衡量事件,会发现案件可能有“更优解”。

在原告席上,重庆交通执法五支队执法人员李同银表示收获颇多。“此次活动既检验了我们的法律知识储备,也暴露出一些执法过程中容易忽略的部分。今后我们将以更高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此次活动通过模拟法庭实战演练,旨在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应诉能力,强化程序意识。同时深化川渝执法协作,统一跨区域执法标准,探索“枫桥经验”在执法中的实践,推动矛盾源头化解。

据了解,此次“川渝协作,四市提能——川渝交通运输执法模拟法庭活动暨川南四市案卷评议活动”由四川省交通执法总队第一支队、重庆交通执法五支队、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组织,自贡、内江、泸州、宜宾市交通运输局及执法队伍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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