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杜杰
8月28日,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根据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免去:
陈果的泸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
李航为泸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张伟的提名,决定免去:
张毅贤的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彭莉的泸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彭莉为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波为泸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根据泸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德平的提名,任命:
胡飞为泸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根据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俊的提名,免去:
徐斌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张勇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均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杨辉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根据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孝勇的提名,免去:
李哲川的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郭庆为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