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杜杰
10月30日,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根据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免去:
胡晓玲的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根据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俊的提名,免去:
李国强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黄燕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