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范芮菱) 9月12日,记者从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居民日常生活物资供应,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稳定民心,助力打赢本轮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针对货源组织调度、畅通运输渠道、维护市场秩序、做细终端服务四个方面,制定了八条保供措施。
一是加强供求调度。商务会展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与蔬菜、畜禽养殖生产基地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督促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加大货源组织和调运力度,增加生活必需品备货量,加大市场投放力度,确保市场物资供应充足。
二是落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区县主要负责同志部署,靠前指挥,压实压细责任,加强本地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保障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水产品、方便食品、婴幼儿奶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区域内米面、食用油等耐储商品满足30日以上供应量,生鲜、耐储等商品满足5日以上供应量。
三是保障运输通道。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排查辖区内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县乡公路等公路网运行情况,确保保供车辆通往大型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养殖基地、蔬菜基地、蔬菜重点产区(村)等关键场所的公路畅通,在静态管理措施未解除前,《生活物资应急通行证》继续有效,确保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采购、运输通畅。
四是优化物资中转。根据疫情变化和生活物资保供需要,适时配置物资采购临时市场,对其他区域的运输物资车辆实行闭环管理,在指定地点上货、卸货,做好货物检查和消杀,确保重要生活物资“能进能出、快进快出”,保障物资运输不受封控影响。
五是做好监测预警。各区县立即全面摸排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企业仓储、物流、价格、疫情防控等方面情况,及时了解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千方百计帮助协调解决。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完善价格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对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实行“一日一报”,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民生商品的价格波动情况,对日涨幅或者连续两日累计涨幅5%以上的品种予以重点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
六是严格价格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提高货物巡查频次,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坚决打击“发疫情财”,确保全市物价平稳。
七是完善末端配送。制定标准“蔬菜包”“猪肉包”“套餐包”等产品目录,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壮大末端配送队伍,统筹用好下沉干部、物业员工、社会志愿者等各方力量,确保居民生活物资保障“最后一百米”无盲点。
八是关爱重点人群。针对困难群众、行动困难、线上购物操作困难、患有重大慢性病等特殊人群,推行“点对点”配送服务,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送货上门,全力保障静态管控区域特殊群体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