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稳定经济增长,根据泸市府发〔2016〕5号、泸市人社办〔2016〕107号及14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016年,泸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1%。);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申报稳岗补贴的时间
申报时间: 2017年5月15日起~7月15日止。
三、申报方式
实行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泸州市社会保险统一征收信息管理系统)填写2016年度企业有关申报信息,就业服务管理局在网上进行初审核实。
四、报送资料
1.初审通过后,由企业打印2份《泸州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交参保地就业服务管理局。
2.系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申报单位,应提供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报参保地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收复印件)。
3.凡已享受上年稳岗补贴的企业,需在报送申报稳岗补贴纸质资料时,提供上年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企业公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企业,由企业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企业将公示情况反馈参保地就业服务管理局汇总。
六、稳岗补贴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参保地 |
办理地点 |
联系电话 |
市本级 |
市政府政务大厅一楼市就业局(8号窗口) |
3192231 3605302 |
江阳区 |
泸州市星光路4号一楼五险统征大厅 |
3111978 |
龙马潭区 |
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龙马潭区就业局失业保险股 |
2508282 |
纳溪区 |
纳溪区政务中心一楼就业局窗口 |
4214357 |
泸 县 |
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底楼失业保险窗口 |
8178508 |
合江县 |
合江县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失业人员管理窗口) |
5265416 5261735 |
叙永县 |
叙永县人社局服务大厅就业局窗口 |
6226913 6250087 |
古蔺县 |
古蔺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1号窗口 |
7201255 7222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