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芝士丨未成年人遭到侵害咋办?检察官来“支招”

2021-06-01 10:21:5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郭慧琳 龙欣雨)未成人遭性侵、遭霸凌……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案例频频登上热搜,内容触目惊心。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是一个沉重又不能回避的话题。

未成年人如何预防被侵害?遭受侵害又该怎么做?记者邀请到了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肖鹏程来解答。

 

 

问题一:目前在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较突出的问题有哪些?

答:在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较突出的问题有性侵类犯罪和暴力型犯罪。其中性侵类犯罪包括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暴力型犯罪包括校园欺凌、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类犯罪。尤其是性侵类犯罪,占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绝大多数,而且案发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问题二: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有什么特征?

答: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的特征呈以下三点,一是平均年龄较小, 14周岁以下的占比较大。二是在校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是主要受害群体,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缺失,加之农村居住较为分散,很容易成为被侵害的目标。三是认知能力、辨析能力差,要么对侵害行为的性质、危害缺乏正确的认知,在被侵害时甚至意识不到自已权益受到侵害;要么是被侵害后基于害怕被家长批评、责骂或者内心的羞耻心选择隐瞒、沉默。

问题三:未成年人平时该如何预防被侵害?

答:一是 行踪透明,外出一定告知父母,要尽量避开偏僻和陌生地方,出行 时间最好不要选择清晨或者夜晚;二是拒绝诱惑,没有父母在场或未经父母许可,不接受他人的财物、礼物、食物, 不搭别人便车,不随便去别人家里玩; 三是避免独处,不要与异性、陌生人长期单独接触;四是要懂得宽容、谦让,小事要忍,大事找法,始终牢记冲动是魔鬼,小不忍则乱大谋;五是要培养积极健康的情趣爱好,不抽烟、喝酒,不沉迷网络,远离毒品,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不与那些社会闲杂人员来往。

问题四:侵害发生时或侵害发生后,未成年人应该怎么应对?

答:如果是在有人的地方,一定要大声、勇敢、清楚、理直气壮的喊出来,这样可以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寻求帮助;

如果是没人的地方,则应该保持冷静。

一是舍财保命,要牢牢记住“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二是不要逞强,如果地方偏僻,犯罪分子穷凶极恶,要暂时顺从,争取同情,避免受伤;

三是耐心周旋,不轻易激怒对方,保存体力,静下心来寻找、创造报警、呼救、求助的机会;

四是如果事情已经发生,不要害怕,及时将事情经过告知家长、老师,在家长、老师陪同下尽快报警,避免被重复侵害。要把坏人的体貌及事情经过详细告知警察,不要马上去洗澡或者清洗衣物,这些都是最后将坏人绳之于法的重要证据。

问题五:在保护未成年人中,检察机关做了哪些工作?

答:一是对涉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 少监禁,积极适用 附条件不起诉,对未成年人尽量减少羁押;

二是对未成年被害人尤其是遭受性侵的被害人,检察机关积极推行“一站式”询问,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尽力抚平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创伤;

三是对遭受犯罪侵害,家庭困难或者需要心理救治的未成年被害人通过申请司法救助金、实施心理疏导和与相关部门协作助学、解决低保等多样化的措施,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综合救助;

四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突出打击的震慑力;

五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切实提升在校未成年人的法治素养,增强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

六是延伸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整治,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协调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会签文件等形式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维护未成年人的综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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