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督办为平台、深度调查为杠杆……构建泸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格局

2021-04-30 09:28:4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郭慧琳)4月29日,2021年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在市政府一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小结分析第一季度以来泸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当前及下一阶段工作。

一季度未发生较大交通事故货车肇事依然是突出问题

据泸州市道安办副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向阳在会上通报了今年一季度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省共发生了13起较大事故,截至目前,泸州市未发生较大事故。不过,从全省、全市事故发生的情况看来,总体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货车肇事依然是突出问题,在全省发生的这13起较大事故中,有7起事故是货车肇事。二是农村道路依然是事故的易发区,尤其是农村地区摩托车和三轮车问题较突出。三是道路隐患引发的事故或致事故损失增大的案件依然存在,要切实推动道路隐患治理。泸州今年主要排查出了80km临水临崖的山路上没有安装防护设施的道路隐患。四是典型违法行为突出,从近期较大事故或敏感事故看,超员行为严重、疲劳驾驶较突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超速行驶。

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格局除调查事故本身还延伸调查企业等

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泸州市道安办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光明在会上表示,要全力构建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格局,并将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以实体运行为核心、以市长督办为平台、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以深度调查为杠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其中,以市长督办为平台强化隐患治理,就是将持续用好市长督办会这一制度平台,加强对国省干道、农村公路隐患实施挂牌跟踪督办,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交通安全隐患,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必须对治理情况进行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以深度调查为杠杆预防事故多发,要认真落实追究倒查机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特别是对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一次死亡2人或1死多伤的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全部启动深度调查,除调查事故本身的原因外,要延伸调查企业的主体责任、属地的管理责任、行业的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执法监管力量摆上路面严查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一”劳动节这一“大考”已进入倒计时,目标是实现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多车相撞事故,不发生大规模车辆和人流滞留”。

在“五·一”小长假前中后期,要利用大数据平台,全量汇聚、实时分析,科学把握城市道路、国省干道和景区、农村、山区道路的交通流量及安全要素,有针对性做好隐患治理、事故预防和缓堵保畅等工作。

陈光明表示,全市要将执法监管力量投入一线、摆上路面。如景区周边道路要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加强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客车等大中型客车以及农村面包车的检查,严查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以及客车逾期未报废、未检验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现涉嫌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的,一律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处理。农村道路则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出村口、出镇口等主要关口,及时对面包车超员载客、酒后驾驶,货车、摩托车违法载人以及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等行为进行劝导,乡镇交管站、交警中队、派出所要安排人员上路巡查,严防超员面包车、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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