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郭慧琳)“你都晓得要戴头盔,为啥子不给你女儿戴上?”“考了摩托车驾驶证没?”“驾驶证和行驶证是必须的。”……6月30日,在泸州市泸县福集镇彩虹桥泸州市交警支队联合内江市交警支队正在开展联合检查,这是开展的全省第二次公路重点交通违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在该检查点,陆续有加装伞具的电动车被交警拦下,并进行拆除。
此次联合检查,主要是整治城区内重点违法行为、易肇事肇祸等违法行为,如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加装伞具、未戴安全头盔、未办理驾驶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还针对城区内的主要违法车辆、车型及轿车、面包车超员等进行了查处,过程中两地交警对广大驾乘人员宣讲了交通安全知识。
据泸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田彬介绍,泸县城区路面相对平整,适合电动车的出行,电动车的保有量较大,群众在雨雾天气或其他恶劣天气骑行电动车时,擅自加装雨棚,导致交通事故屡有发生。
田彬还介绍到,擅自给电动车加装伞具主要存在三点隐患,一是行驶过程中,车辆可能受测风的影响导致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二是行驶过程中受雨棚遮挡视线影响,在雨雾天气的情况下,对前方的道路情况无法看清,导致追尾等事故的发生;三是加装伞具后,在行驶过程中偶遇大货车或其他超宽车辆有可能将电动车带翻卷入车轮,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截至当天上午11点,两市交警部门共查获机动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8起,车辆未年检3起,机动车超员2起,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4起,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头盔7起,摩托车乘客未戴头盔3起,电动车驾驶人未戴头盔3起,暂扣脱保摩托车2起,暂存电动车加装伞具46把。
内江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说:“泸县和内江是两个地域相邻的支队,在平时的工作过程中,除了联合整治现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外,还有对突发需要拦截车辆进行配合及警务合作等。今天的整治行动则是为了加大区域之间的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同时也是为了加强两地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