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泸州成功创建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2021-08-11 09:52:3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8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发布通报,决定命名泸州市等16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根据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验收工作有关安排,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受理了第一批19个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验收申请。经技术组暗访、专家组实地验收、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天津市等16个城市达到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预期目标。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决定命名天津市、石家庄市、衡水市、鄂尔多斯市、苏州市、厦门市、安阳市、襄阳市、十堰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泸州市、兰州市、银川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2018年6月,泸州市入选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开展的第一批22个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在部省的关心支持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 “绿色城配、最美泸州”为创建主题,圆满完成示范创建任务。2021年8月10日,泸州同天津等城市被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命名为全国首批16个“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具体做法

政府主导抓创建。将示范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印发《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

企业主导抓创建。先后引进京东物流、中国物流等国内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培育诚通物流、君盛物流、君安物流等规模企业发展专业城市配送。

项目主导抓创建。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全力争取各级资金支持,累计提供用地586.49亩,争取国省项目补助资金7524万元。

政策主导抓创建。充分发挥政策支撑引领作用,2018年以来累计安排市财政专项资金5.863亿元,对航空发展、港口物流发展、村邮站建设等进行补助。

部门主导抓创建。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商务会展局、市口岸物流办等部门联合制定《泸州市城市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对城市配送企业实施考核,联合加强邮政、快递车辆通行管理,每季度开展城市配送需求调研报告,帮助协调企业积极争取自贸区、综保区等平台资源。

主要成效

城市配送成本较示范建设期初降低14%,城市配送车辆平均日单车行驶里程较示范建设期初提高25.3%,城市配送车辆百吨公里周转量燃料消耗较示范建设期初降低4.4%。

配送网路体系持续优化。建成2个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3个公共配送中心和120个末端共同配送站,打造新型社区物流末端综合体项目2个,实现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的有效衔接,有效解决了城市货运“最后一公里”问题。

便利同行政策日趋完善。建立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运力调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配送需求引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通行管理,口岸物流部门负责物流发展的协同工作机制,出台便利通行政策7项,有效解决配送车辆通行难、停靠难等问题。

新能源车和冷藏车加快推广。全市清理淘汰黄标车894辆,2018年实现黄标车清零。推广冷藏保温车辆23辆,新能源配送车辆54辆,建设新能源货车使用的充电站17个、充电桩173根。

配送信息平台充分共享。建成四川泸州城市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着重突出企业服务功能和政府监管功能,实现与部级平台数据对接。

先进组织模式成绩突出。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基本形成了以共同配送、集中配送为主,以大宗品牌商品直送为辅的城市货运配送模式,中心城区商贸流通企业共同(集中、夜间)配送货运量占全部商品配送总量的59%。

市场主体培育成效显著。全市具备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AAA级(含)以上物流企业数量为17家,其中典型城市配送企业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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