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交通发布“春七条”护航2023年春运安全  

2023-01-13 17:14:4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龙欣雨)2023年春运已至,这是国家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的第一个春运,春运工作较以往三年出现了显著变化。经综合研判,客流、物流、车流将出现极大幅度甚至爆发式增长,加之可能伴随雨雪冰冻、大雾寒潮等极端天气,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极端严峻复杂。为保障2023年春运期间群众平安出行,为春节、“两会”期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泸州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发布进一步加强2023年春运七个方面安全管理工作安排(简称“春七条”)。

狠抓既定措施落实落地

狠抓重点监管名单、“黑名单”、记分管理办法、“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安全带-生命带”“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等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实落地,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严格执行“三个强于平时”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春运期间对运输企业的督导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强于平时、企业监控平台的监控人员和监控力度必须强于平时、应急值班值守必须强于平时。

强化主动防御系统

市交通执法支队、各区县交通运输局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企业监控平台在春运期间对重点营运车辆(船舶)的日抽查率要达到100%,市交通执法支队、各区县交通运输局监控平台对重点营运车辆(船舶)的日抽查率要分别达到50%和80%,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一日一报告”制度,坚决做到报警必核查、核实必处罚、处罚必到位。

强化部门联勤联动

春运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与公安交警、应急管理、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勤联动,及时传递实时路况、气象、地灾等预警信息,果断采取申请绕行、停产停业、停班停运等措施,联合打击超员超载、非法营运、甩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落实“六个一律”

凡是车辆技术状况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带病”车辆,一律不得参与春运运营。凡是交通运输服务一线从业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报告并停止作业,尤其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作业要求。凡是不具备相应条件申请恢复或新增道路旅客运输线路的,一律不得恢复或新增。凡是对春运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春运期间对“涉客涉危”企业、客货运场站、渡口码头、在建工程项目等重点部位,一律开展“执法式”检查,对存在严重失信问题的企业,要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进行通报。凡是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律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建立企业包保联系制度

参与春运的运输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包保联系制度,对公司所属车辆驾驶员实行每日分包定时提醒驾驶员安全注意事项,敦促驾驶员遵章守纪,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提醒事项应记录在值班日志中备查。

发挥群众监督举报作用

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和群众安全监督举报作用,参与春运的客运企业在每班次车辆发车前动员至少两名责任心强的乘客担任义务车长,随车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行车和乘客随时系好安全带。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