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袁玲玲)近日,侯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江阳区云峰路二段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 33mg/100mL,属于酒驾。
经查,2021年1月22日,侯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系再次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侯某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