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袁玲玲)近日,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在江阳区滨江路八段开展勤务时,查获教练员杨某酒后驾驶教练车,经检测,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
泸州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杨某处以罚款,拘留十五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