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教育和谐发展 泸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纪实

2013-03-28 11:49:34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代陈伟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杨伦勇 特约记者 曾佐然)教育发展是最大的发展,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让每一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平等教育,是泸县上下的共识和行动。

1995年,泸县在全省百万人口大县中率先实现“普九”目标后,先后创建为全省首批“素质教育区域实验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县”、“四川省义务教育示范县”。2010年10月被确定为“四川省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县”。

到2012年,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辍学率为0,毕业率为100%;全县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为99%,辍学率为0.72%,毕业率为97.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率、辍学率、毕业率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党政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泸县县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健全了工作、考核机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基本确立了教育规划优先制定、教育经费优先保障、教育工作优先研究、教育困难优先解决、教师待遇优先兑现的“五优先”原则。

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和各部门教育职责,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义务教育保障体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听取县教育主管部门工作汇报,主动深入学校开展调研、现场办公,及时解决义务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政策的落实。

强化财政保障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

县财政优先保证义务教育事业经费按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实行预算分配向义务教育倾斜,优先安排义务教育发展项目资金,畅通资金拨付渠道,切实做到了教育经费拨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的“三个增长”要求。

教育经费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2010—2012年,全县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较上年增长率分别为 22.02%、23.04%、17.14%,而县财政三年投入义务教育较上年的增长率分别为58.73%、 25.68%、22.52%,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

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2010—2012年,县财政投入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分别是:2570元、2930元、4146元。

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2010—2012年,义务教育教职工平均工资分别是22073 元、28705元、33721元(2010年起实施绩效工资),预算内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是320元、420元、520元,预算内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是 540元、640 元、740元。

重视队伍建设 两支队伍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采取竞争上岗、外出培训、举办论坛、开展优质课竞赛等方式,着力打造精业务、善管理、能服众的学校管理者队伍。

突出师德和业务素质两个重点,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每年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层面的教育“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业务培训1万人次以上;扎实开展“送教下乡”、“课堂教学大比武”、“县级优质课评选”等活动,为全县教师提高教研、教改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先后邀请各级教育名家和专家对全县教师进行教学管理理论培训和实践指导,全县中小学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教师全员聘任、公开招考、新任教师定期服务和教师交流等制度。五年来,泸县公开招考补充教师1500余人,今年全县拟将招考400名教师,充实到教师队伍,届时,全县教师学科和年龄结构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着力推进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校点差距不断缩小

在基础建设上向薄弱学校倾斜。五年来,每年均投入4000余万元用于义务教育教学用房的新建、改造、维修和设备购置,全县学校 D级危房全部按规定拆除,60%以上的老旧教学楼得到维修加固, 95%的村校教学用房改造成框架结构的砖混楼房。

在设备配置上一视同仁。中心校、片区学校、村级校点均按照学生和班级比例配备有计算机、电子白板、实验设备、图书、体英美器材。

在师资配置向边缘薄弱学校倾斜。从2008年起,每年定向招考村小教师,并严格实施新招录教师服务期限制度;今年还将为5个镇8所偏远学校定向招考教师。

办学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凡学生人数不足100人的校点,生均公用经费按100人划拨;有学生寄宿的学校,相关经费视情况给予一定倾斜。

绩效奖励、职称指标向薄弱校点倾斜。县上规定村小教师的绩效比城区和镇所在地学校高150—200元/月;部分镇还给予村小和片区学校的教师交通和午餐补助;在职称评定时,探索职称指标按实际数略高优先保证村小或片区学校。

开展教师交流和走教走学。村小教师每学期到中心校轮岗学习,中心校体音美和计算机专职教师轮流到村小上课。

努力控制大班额。由于计划生育等因素,近年来,泸县镇所在地学校班额不断增大,对此,泸县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停止村小撤并等办法,全力调控大班额。2012年以来的起始年级,班额均控制在56人以内。

规范办学行为 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推进课程改革。先后印发了《泸县中小学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落实了教师课程培训,积极探索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推出了校本教研新形式;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学生体育锻炼,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效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

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实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思想品德、创新与实践、学习态度和能力、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注重过程性评价,在抓好小学、初中毕业会考的同时,对非毕业班采取日常监测、集中监测、部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切实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开展三开减负三开放行动。严查办重点班、新生入学重新考试编班、不按规定作息随意设置课程等行为;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考试次数;及时主动向学生开放图书室、计算机房、体育器材保管室等,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促进体教结合和学生健康成长。

强化目标考核。注重强化对各镇、各学校的过程考核,突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迎检、课堂教学改革、特色学校创建、校园文化建设、感恩教育、术科考核、教师国培等重点工作考核,确保素质教育扎实推进。

完善管理体制 义务教育发展统筹能力不断提高

2012年,泸县通过调研考察,结合县情实际,在全县19个镇设立了教育管理中心,配备镇教管中心主任、教育干事、人事干事和后勤干事各1名,人员在学校教师中聘用。镇教管中心作为县教育局派出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学校管理指导能,综合均衡镇域内教育资源,有效提高了义务教育发展统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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