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代陈伟)近日,四川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对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从2013年起,对全省境内各级公办、民办、国有企业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800元的求职补贴。
记者从泸州市教育局了解到,在该市泸州医学院、四川省警察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三河职业技术学院五所高校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均能享受该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