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四纳入” 规范校(园)长职务行为

2014-01-02 14:58:5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消息(徐显强)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权力运行中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古蔺县教育局创新举措,强化措施,坚持“四纳入”,进一步规范校(园)长职务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将校(园)长职务行为纳入动态跟踪监管。坚持执行常态化的学校大额资金使用报批公示制度、职称评审方案、岗位竞聘方案、财经管理制度、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方案、项目工程招标方案送审及备案等制度,并跟踪监管,规范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将校(园)长职务行为纳入常规工作检查考核。按照古蔺县规范校(园)长职务行为考核细则,严格检查考核,以此督促和推进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将校(园)长职务行为纳入开门评议范围。古蔺县教育局结合民主评议学校行风、作风整顿工作,把规范校(园)长职务行为置于教师、家长、社会的监督之下,确保校(园)长的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将校(园)长职务行为纳入校长培训内容。古蔺县教育局将规范校(园)长职务行为的18条规定作为校(园)长岗前培训、任前谈话、任中培训、定期约谈的必学内容,做到教育、提醒常态化。

古蔺县加大对校(园)长督查处罚力度。2013年,古蔺县教育局组织财务审计组对全县26个单位的账务开展内部审计, 6个学校的校长进行离任审计,进一步规范了学校财务管理;同时,加大学校教学常规及安全等工作的督查,查处违纪违规问题6起,处理违纪人员20人次。通过督查处罚,强化警示教育,有效维护了政策法规和纪律的严肃性,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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