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中小学教育质量改革方案》受国家、省两级专家一致肯定

2014-08-14 08:46:44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丁汀)日前,泸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专家论证会在南苑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对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进行论证。泸州市副市长、国家中小学教育综合评价改革泸州实验区项目实施组组长马宗慧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词,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辛涛、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处长李水平、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教室主任汪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主任刘芳以及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吉文昌、副所长刘建国、主任尹团结等国家、省级教育专家出席论证会。

出席会议的还有,泸州市教育局局长刘涛、副局长刘晓锋、杜旭林、许建国、市政府总督学肖林。市直属单位、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区县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项目办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部分项目组成员参加会议。

 

 

与会专家听取了我市实验区项目实施组的泸州教育概况介绍和实验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就泸州已经出台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方案、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中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标准、幼儿园保教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进行了激励讨论,最终形成了统一的专家论证意见:  

一是泸州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实验区建设,成立了相关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了“四线并举,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评价改革有效实施。设置专项经费,保障实验运行。注重教育评价骨干团队培养,建立本土力量,开展研发工作。二是科学探究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顶层设计、文献学习、系统研究、问计基层”的思路,采用理论学习、网络问卷、专题座谈、实地调研、协同攻关、专项论证等方式,全力研发评价指标、标准和工具。三是深入思考,系统整体推进,在系统思考的基础上,泸州市以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为核心,将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下移至“学前教育”,扩展到“中等职业教育”,形成涵盖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四段一体的整体改革方案。  

专家们高度肯定泸州的《改革方案》,认为体现了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特征,体现了教育评价的专业性,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特点;评价方案有高度,关注了学生的需要和满足学生的发展,以学生全体发展为核心。有创新,有特色,体现在:“三保一变一增二调整”:保持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指标;将“兴趣特长养成”改为“个性发展水平”,增加“相关因素”。调整“身心发展水平”和“学业发展水平”位置。将“学业负担”作为“相关因素”的一个重要考察点。  

据悉,泸州自2013年12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之后,就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历时半年多时间,根据教育部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泸州市具体情况,研制开发出了两个实施方案、两个评价方案、一个实施标准。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