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村小教师任教10年或15年可评一级

2014-09-10 08:44:31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王晶城记者 王燕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王燕)昨(9)日,记者从泸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从今年起,泸州市对农村在编在岗教职工发放岗位生活补助。且在古蔺、叙永两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以下简称“三区两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的教师,可以评一级教师。

 

分三个等级给予农村在编在岗教职工岗位生活补助

日前,泸州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该《意见》 分三个等级给予农村在编在岗教职工岗位生活补助。

从今年1月开始,泸州市对农村在编在岗教职工给予岗位生活补助,补助原则是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经区县及以上教育部门批准到农村学校支教教师和“特岗教师”同等享受;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代课教师或临时聘用教师,享受公办教师同等的岗位生活补助。

据介绍,农村学校的界定为除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校、中学以外的片区完小、村小。岗位生活补贴分三个等级,古蔺、叙永两县标准为:400元/月、500元/月、600元/月;三区两县的标准为:200元/月、300元/月、400元/月。各区县根据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确定类别。

 

任教满10年或15年村小教师可评一级

据悉,根据村小教师在编在岗人数,核定村小的岗位数,一律不得挤占、挪用,确保符合条件的村小教师评上职称,聘用到相应岗位。在古蔺、叙永两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三区两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的教师,若本人符合《泸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中的一级教师条件,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二级教师,评聘为一级教师。

农村学校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可面试应聘

据了解,各区县农村学校在教师编制和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要及时补充招聘教师。农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笔试开考比例由3:1放宽到2:1,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可采取面试招聘的办法择优招聘。

各区县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和学生数量及结构变化情况,在核定的区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对农村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给予适当倾斜。对班额小于23人的村小进行单独核定编制,按村小的班数,每班配备不少于1.5个教师。泸州市有1046个班的村小生师比达不到23:1,对于这些村小要用班师比教师,以此解决农村村小教师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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