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胡容)3月28日,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关于全区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江阳区全区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于4月1日开学;初三年级,高一、高二年级(含中职)于4月7日开学;初一、初二年级于4月9日开学;小学各年级于4月11日开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于4月13日开学。
“通知”要求,全区各校园在确保师生员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分区分类、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复课,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封闭式管理。
另外,江阳区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各校园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泸州市江阳区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开学方案〉的通知》要求,统筹做好应急演练、物资筹备、评估验收等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各项工作,尚不具备开学条件的暂不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