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14岁的被害人在奶奶的陪伴下来到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法官姚静、王晶对受到性侵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活动。由于性被害人是二级肢体残疾,患有语言障碍,江阳法院特别邀请手语老师在旁翻译,进行心理疏导。
在交流中,法官们建议:未成年人在遭遇性侵犯脱身后,应当第一时间进行报案,通过公安机关的介入取得被性侵犯的相关证据,将来用于指证犯罪嫌疑人。一般未成年人在受到性侵后,由于受到犯罪嫌疑人的威胁、利诱或者出于自身的顾虑,往往不敢或者羞于向他人启齿,错过最佳的报案时机,导致证据的灭失。
近年来,江阳法院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绝不手软。2017年至2019年,江阳法院依法审理强奸案件28件,涉及性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23件23人,其中性被害人是幼女的11件11人。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高达85岁。而性被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仅8岁,江阳法院对罪行严重、恶劣者,坚决依法重判。
看到花季般的未成年人遭遇性侵犯,江阳法院的法官们感到非常愤懑。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挥出重拳,给予严厉打击。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不仅需要通过法律严惩伤害未成年人犯罪,震慑不法之徒,还要为性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驱散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后的心理阴霾。
未成年人被性侵犯后,应该怎样保护自己?
1. 未成年人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要尽量想办法快速离开隐蔽的犯罪现场,跑到人多的地方及时求助;
2. 未成年人在遭到侵害后,不要保持沉默,要尽快同父母、老师、长辈联系,或“告诉”可靠的大人,及时报案;
3.未成年人如果无法逃脱性侵害,最重要的原则是保护生命安全,事后再告诉可信任的大人;
4.未成年人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的保存犯罪证据;
5.未成年人要尽快到医院接受身体检查,并接受专业心理辅导人员的心理辅导。
同时,未成年人在被性侵犯后还可以向父母、长辈、学校、公安局、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和街道、社会团体、社会青少年保护部门等机构求助。对于未成年女性受害人还可以向当地的医疗机构、特殊意外怀孕救助机构求助。(来源:江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