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成果展丨江阳区法院1至6月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427件

2020-07-28 10:49:1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肖则兰 记者 胡容)7月28日,记者从江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20年1-6月,江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427件,同比上升18.42%;执结2613件,结案率76.25%,同比上升15.48%;执行到位标的1.3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10.52%。有效保证裁判文书法律效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半年来,在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下,江阳法院按照“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扎实推进,坚持依法严格公正执行,坚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涉民生、金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案件,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切实保护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豪车法拍20余辆。为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江阳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干警不辞辛苦,加班加点的查找被执行人,了解可供执行财产状况,成功对涉及追索劳动报酬、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了强制扣押,半年以来,江阳法院扣押保时捷、宝马、奥迪、路虎、斯巴鲁等品牌共计20余辆。

同时,为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被执行人感受到“赖”不掉的压力,江阳法院将这些车辆放在阿里司法拍卖网上进行公开拍卖。

强制腾空房屋8件次。2019年,江阳法院经依法审理何某昌、何某涟诉李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判决被告李某某将位于江阳区蓝田街道的房屋腾空归还给原告何某昌、何某涟。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腾空房屋归还原告的义务。

2020年4月,何某昌、何某涟向江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江阳法院立案后,依法向李某某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张贴了腾空公告,要求李某某限期将房屋腾空。但李某某回避履行相关义务,且其前妻林某秀以各种方式试图阻挠执行。为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房。

半年来,江阳法院强制腾空房屋8件次,并陆续进行拍卖,拍卖金额达2359.21万元,依法打击了拒不执行行为、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靓号8.5万元拍卖成功。2020年2月26日,江阳法院立案受理了李某某申请执行赖某健康权纠纷一案,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赖某应支付李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合计151474元。通过执行系统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但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赖某使用的手机号码尾末六位“222222”,属于“靓号”。从目前社会情况来看,“靓号”有市场需求,具备一定的“消费”价值,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可以实现申请人执行人的部分债权。经调查核实,该号码确实登记在被执行人赖某名下,最终,经过2轮竞价,以8.5万元拍卖成功。

此例手机靓号拍卖在江阳法院尚属首例,是江阳法院一次成功的尝试,不仅进一步拓宽了执行财产查控种类,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还对切实解决执行难具有积极意义。

原告泸州市某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泸州某建筑工程公司于2016年3月5日签订买卖合同,后因履行引发纠纷。江阳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调解书,限被告于2017年9月18日前付清欠下的货款及其他费用,共计200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被告陆续履行货款,尚欠利息47万元。

2020年2月24日,泸州某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复工,但该公司因案件被执行而受到限制,公司账户被冻结,法人代表被限制消费,导致业务难以经营,工资以及材料款无法支付。

江阳法院综合案情权衡利弊,积极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分期还款。随后,江阳法院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进行了解冻,并解除了对执行人的限制消费措施,确保了被告泸州某建筑公司顺利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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