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张红 郭文强)连续3天庭审,每天从早上9点到晚上8点,白天与18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唇枪舌战,晚上完善出庭预案并反复推演答辩……8月13日,胡沁潇圆满完成了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出庭公诉任务。
胡沁潇是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在办理邱某某、李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中,始终坚守一线、主动作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提前介入引导案件侦查方向
“这是块硬骨头,我来!”2020年2月,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时发现邱某某等人可能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随即商请江阳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胡沁潇主动请缨,在接受江阳区检察院指派后介入该案。工作中,胡沁潇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带领办案组调阅该案全部证据材料,会同侦查人员研判会商案件性质,经过抽丝剥茧、综合研判,办案团队认为,该案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
明确案件性质后,胡沁潇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向公安机关提出取证意见,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他根据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从杂乱的案件线索中,确定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的标志性事件,并初步确定了该组织的人员架构情况,梳理出该组织涉嫌的违法犯罪10余起,最终促使整个案件形成了客观完善、全面有力的证据体系,有效保障了案件侦查和起诉工作顺利进行。
勇挑重担克服困难从快办结
“结了案我才能安心休假!”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面对18名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等多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和66本侦查卷宗,胡沁潇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与办案组成员分工合作,白天黑夜连轴转。
期间,他向公安机关发出提供法庭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2次,及时对监视居住的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逮捕决定,还针对案件发生地游戏室行业乱象向当地派出所发出了“强化日常巡察、切实弥补监管漏洞”的检察建议。
讯问过程中,胡沁潇耐心说服教育、指明利害,最终11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期间,胡沁潇积极向省检察院领导、省扫黑除恶督察组和市检察院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多次参与市县两级公检法机关的案件会商,积极研究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等困难,顺利将案件起诉至江阳区人民法院。
沉着应对有力指控涉黑犯罪
“付出了,但我也收获了!”8月11日,该案作为江阳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开庭审理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共持续了三天,每天开庭时间从早上9点到晚上8点,白天,胡沁潇带领专案组成员,在庭审中与18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唇枪舌战。晚上休庭后,胡沁潇还要针对当天辩护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完善出庭预案并反复推演答辩,真正做到在庭审中遇变不乱,以最完美的状态出庭公诉。
胡沁潇带领专案组成员团结协作,始终保持高昂的精神状态,沉着应对,在庭审中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论意见逐一进行了有力回应。在指控犯罪的同时,更揭露了黑恶势力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引起旁听群众对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共鸣,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