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肖则兰 泸州频道 胡容)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泸州市江阳区方山镇云峰村有两户邻舍,却因为一只鸡而剑拔弩张,差点酿成恶性事件,到底怎么回事呢?
9月22日,记者从江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9月初,江阳区方山镇云峰村村民杨某因丢失一只鸡,怀疑系邻居潘某所为,便擅自将邻居潘某家的一只鹅占为己有,双方因此事已多次发生矛盾,僵持不下。
9月17日,江阳法院江北法庭在方山镇云峰村巡回办案时,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江北法庭负责人刘利君,近日该村有两家人因为一只鸡吵得不可开交。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刘利君意识到涉邻里关系的案件若处理不当,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从而引起消极的社会效果。为了不伤害两家人之间的和气,刘利君决定邀请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村社干部一起,将这起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村社干部的协助下,刘利君一行到当事人杨某家入户调解矛盾纠纷,向杨某问清事情原委后,刘利君意识到矛盾的根源在于杨某对邻居潘某不信任,对此,刘利君一边耐心安抚杨某情绪,一边详细审查证据、核实纠纷发生经过,不断从情、理、法各方面劝解、调和双方矛盾,随后,杨某渐渐卸下防备,表示愿意把鹅归还给邻居潘某并与其和解。
借助这调解的好时机,刘利君立即通知潘某到场,并耐心劝解,潘某最终接受了杨某的道歉及其归还的鹅,两家人握手言和。
据了解,这已不是江北法庭第一次入户调解纠纷,自江阳法院要求各部门加强诉源治理工作以来,江北法庭在办案中一直秉承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前端化解理念,有的放矢、多措并举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