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2021-07-18 20:19: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国内仍然存在本土确诊病例,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群体免疫屏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区内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需接种。7月30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区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接种;8月30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两剂次的接种均可通过“健康泸州”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

二、7月20日起,对出入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超集贸市场、餐饮住宿单位、文化娱乐场所、银行网点、客运车站、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和其他重点场所的人员,在查验天府健康通“健康码”的同时,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对未接种人员须进行信息登记,动员其尽快接种,并将未接种人员信息及时反馈至场所所在村(社区)。

三、7月20日前,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接种禁忌症外)带头接种、“应接尽接”。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其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范围。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接种。经信、教体、民政、住建、交通运输、商务、文广旅、卫健、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行业领域的疫苗接种信息查验、接种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四、各镇(街道)要组织村(社区)干部开展辖区范围内外出流动人员摸排,动员符合接种条件的未接种人员及时就地接种,并将接种信息反馈给村(社区)干部。在外地无法接种的未接种人员,要动员其尽快返回区内接种点接种。

五、广大市民出入公共场所时,请准确提供本人疫苗接种信息。目前,国内多地制定限制未接种人员出入公共场所的措施,为避免疫苗接种不及时给您出行带来不便,请您尽快接种。在疫苗接种后,请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护好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16日

附件:江阳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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