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阳旭 徐茂) 9月15日,江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江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胜春依法向江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送达了依法督促治理超标电动摩托车上牌、办证的检察建议。
在公开送达现场,案件承办检察官阳旭首先就检察建议制作的背景情况作说明。随后,张胜春检察长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并向交管大队主要负责人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从强化政策宣传、强化执法检查、强化源头治理三个方面抓好超标电动摩托车的管理工作,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被建议单位负责人现场签收检察建议书,表示该份检察建议客观实际,将严格按检察建议书要求抓好落实,并在规定时限办理回复,虚心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据了解,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发现涉案肇事车辆系超标电动三轮车,且系无牌车辆,肇事人系无证驾驶。经过办案人员调查走访,发现在辖区内普遍存在超标电动摩托车未依法办理机动车牌照和上交强险,超标电动摩托车驾驶员未依法办理驾驶证的相关情况。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方面的职能,结合乡村振兴和全区创文迎复检相关要求,该院结合调查实际,遂向江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制发了此份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