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检察院:强化行政检察履职 厚植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4-07-15 17:38: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王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江阳区检察院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全力打造“护企安商”新模式,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全国百强,幸福江阳贡献检察力量。

优化检企联系通道。为畅通检企联络,江阳区检察院与辖区内主要规模企业之间建立了联络人工作制度,主动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涉法困难问题,根据不同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法律服务。同时,针对泸州三大酒企专门建立管理档案,并与区工商联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渠道,明确4项协作机制,该沟通联系机制入选最高检、全国工商联评选的100对典型事例。

能动履职为企解忧。江阳区检察院在检察履职中,着力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一手托两家,减轻企业负担,护航民营经济向好发展。如办理的四川某实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争议化解案。涉案公司为规模以上酒类企业,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因疫情导致生产陷入停滞,无力缴纳罚款,因此被加处高额滞纳金,影响复工复产。江阳区检察院在收到企业申请后,通过会商研判、公开听证、专业咨询等措施,找准问题解决途径,建议行政机关对加处罚款11余万元予以减免,成功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让濒临破产的民营企业重获生机,既彰显了司法力度,又传递了司法温度。

行刑反向衔接维护市场秩序。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对不起诉的案件,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的制度。江阳区检察院在检察履职过程中,注重发挥行政检察反向衔接职能,构建从“刑”到“行”的桥梁,维护市场秩序。如在办理的杨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相对不起诉反向衔接案中,正确厘清案件管辖规定,针对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管辖权规定不同,同时主管机关为外省行政机关的问题,通过跨省协作开展移送工作,保障不起诉案件非刑罚责任落实,确保“罚当其错”,避免案件一宽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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