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龙马潭区推行全程协办制 破除行政梗阻

2013-03-14 11:37:50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代陈伟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陈诚)为有效破除“中梗阻”、“肠梗阻”,改进机关作风,强化工作执行力,日前龙马潭区在全区范围内试点推行全程服务协办制,以专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深化“阳光效率工程”,切实打造办事“零障碍”环境。

明确落实责任。全程服务协办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部门本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办件频率,自定周期确定全程协办员和带班领导,并予以公示,专门为前来办事的企业、基层、群众提供包括接待受理、咨询答疑、全程导引、主动协办、办结回复等办事流程在内的服务。

实施分类办理。全程协办制协办事项按受理件和联办件分类登记,受理件是本部门内部可以为服务对象办理完毕的事务,根据情况又具体分为提示件、即办件、承诺件和退回件。联办件仅限于区属事权能够解决的办理事项。接件单位处于联办第一环节的,协办员按受理件办理程序协办完本单位流程后,导引服务对象到后续流程;接件单位处于联办中间或最后环节的,单位协办员要导引服务对象从第一环节职能部门开始办理,直至办件结束。

注重意见反馈。协办员在协办程序启动之初,将意见征求表交给服务对象,办件结束后由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填写,同时可就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工作阻滞、意见建议进行书面反映。意见反馈表在办件结束后由服务对象投至在党政大楼大厅、政务服务中心或乡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的征求意见箱内,龙马潭区阳光效率工程项目组办公室定期对征求意见箱进行收集整理,对反映的问题予以调查核实,每季度实施通报。

强化问责追责。龙马潭区阳光效率工程项目办公室和区效能办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程协办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在推行过程中发现的敷衍应付、变相抵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专项督查,并将按照省、市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和《实施阳光效率工程,强化软环境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进行相应处理,涉及违纪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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